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干部保健病房改造比选项目
一、比选项目目的
为做好干部保健工作,提升医疗硬件设施,为保健对象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在我院外二科、内二科改造两间病房设置为干部保健病房。
二、比选公告
1、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干部保健病房改造比选项目
2、比选项目预算控制价:8.43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第三住院楼九楼总务科
4、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9日9:00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第三住院楼九楼总务科
5、比选时间:2019年12月9日10点00分
6、比选地点: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第三住院楼九楼小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上街97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8-61613027
8、本项目公告将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9、比选应答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三、比选须知
1、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或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17年或2018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比选文件份数:壹式叁份。
3、比选文件规范性:
①各参选单位根据此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比选方案等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每页全部加盖单位鲜章。
②参选单位必须递交装订成册且密封包装的文件,并标注清楚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上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如未达到此项要求,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停止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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