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周转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一、基本情况
我院即将对实习生周转楼进行装修改造,该项目预算总投资费用为1775584.14元,建安工程费为1657875.01元。为确保装修改造施工质量,拟遴选一家监理服务供应商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与监理。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43767.9元。
三、开标日期:2024年9月10日10:00
四、开标地点式: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富民路二段177号,医院行政二区(原公卫中心)303室。
五、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的,终止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七、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九、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适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其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须与其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士适用)]上姓名一致)。
十、报名及咨询
1、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1043190326[at]qq[dot]com,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正北上街9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科长
电 话:028-61613027
十一、相关要求
(一)监理范围:监理工作的目标是按照项目设计文件、业主单位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的监理标准开展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为对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等,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监理方式和权限:采购人与受委托的监理机构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中需明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服务期限、监理费用及双方责权利等条款。受委托的监理机构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计划。监理计划应结合当地普查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工作方案、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报委托方审定后实施。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理计划开展工作。监理前应将监理计划、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等信息书面通知采购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合同中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方式:
(1)协助管理工程施工合同。
(2)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3)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5)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措施建议意见。
(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7)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进度表,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8)施工安全控制。审杏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9)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0)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1)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2)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3)其他相关工作。
(四)监理职责:监理机构要整理监理文件、资料、档案,编写监理记录,撰写监理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监理档案。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采购人移交监理档案。
十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以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即43767.9×(1-下浮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人工、保险、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最终合同价以该项目采购完成后的中标金额×2.64000%×(1-下浮率)为准。
(四)本项目意向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需在开标前进行签到,现场递交报价资料,现场进行谈价,现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价格低者中标。
十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应商提供的合法足额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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