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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DR机房防护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11:56 本文来源: 总务科

一、基本情况

我院DR机房需进行防辐射防护改造。在改造完成后,须通过防辐射相关检测,由改造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所有人工、保险、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人负责。)

三、开标日期:2024年2月27日10:00

四、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的,终止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八、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适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其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须与其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士适用)]上姓名一致)。

九、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1043190326[at]qq[dot]com,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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