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准予开展的诊疗科目
发布时间:2015-12-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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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准予开展以下诊疗科目,有效期自2010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心脏病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血液病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儿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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